(2024-04-25)
中市府呼籲酒後不開車-多利用合法代駕。
記者端木刀/台中報導
為提供市民優質、安心的酒後代駕服務,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積極輔導酒後代駕業者鼓勵所屬從業駕駛人取得推薦認證標章,根據交通部統計資料截至113年4月15日止,台中市轄內業者酒後代駕駕駛人取得認證的比例居六都之冠,市府持續加強酒駕零容忍宣導,並透過多元管道杜絕酒後駕車行為,藉由行政機關橫向聯繫、公私部門通力合作,共同打造市民一條安全回家的路。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酒後指定代駕服務確保行車安全,是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有效的方式之一,交通局配合交通部辦理酒後代駕駕駛人推薦標章認證,獲代駕業者及駕駛人響應,自112年1月發出第1張推薦標章以來,截至目前已有64位酒後代駕駕駛人取得推薦標章認證,佔台中市酒後代駕從業人員達17%,為六都比例最高,其次依序為台北市的佔比14.73%、新北市11.82。
葉局長指出,代駕駕駛人取得推薦認證標章的過程並不容易,必須經過嚴謹的審查及教育訓練才能獲得,首先須由代駕駕駛所屬業者向交通局提出推薦申請,相關資格條件也必須領有職業駕照1年以上,且實際從事代駕駕駛工作1年以上經歷才具備初步的推薦資格。
此外,駕駛人須在領有效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或具推薦日前6個月內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的全部期間無犯罪紀錄證明(良民證),近1年內無重大違規及無肇事紀錄,代駕的駕駛人必須完成各廠牌車輛特性、車輛操作技能、顧客服務應對、現場問題處理方式等各項目訓練課程至少4小時,經交通局檢核符合推薦資格後,才能核發推薦標章。
「拒絕酒駕從你我做起」,葉局長強調,交通局持續透過與台中市各轄區警察局深入飲酒場所宣導反酒駕,提醒民眾飲酒後勿開車上路;同時也鼓勵計程車的車隊業者,培訓更優秀的駕駛投入酒後代駕服務,透過系統平台優先媒合取得標章認證的駕駛增加接案的機會。市府相關單位亦運用不同管道,推動剛柔相濟的手段,杜絕酒駕行為,並協請經營飲酒場所業者勸導民眾酒後不開車,不要心存僥倖,由合法酒後代駕業者協助載送,共同對道路交通安全盡最大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