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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漁業受凱米颱風災損 7月29日至8月7日受理現金救助申請

(2024-07-29)

臺南市漁業受凱米颱風災損 7月29日至8月7日受理現金救助申請

臺南市漁業受凱米颱風災損現金救助申請。

瞰新聞生活中心/台南報導

凱米颱風侵襲臺灣,對全臺養殖漁業造成嚴重災損,臺南市主要養殖作物因受強降雨、排水不良、大潮颱風,因超大豪雨加上適逢年度大潮,影響水產物生產,受損情形已達到天然災害救助標準,農業部於7月28日公告本市為漁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市長黃偉哲表示,凡符合此項災害救助資格的漁戶,請儘速於7月29日至8月7日止,向魚塭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農業局長李建裕表示,此次公告為魚塭養殖及牡蠣養殖等全品項現金救助,符合資格的漁民請於7月29日至8月7日止,向魚塭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申辦時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存款簿、陸上養殖登記證、水權及放養量申報書」。另牡蠣養殖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存款簿、區劃漁業權登記證及放養量申報書」,另漁民可拍照魚塭區災損情形供各區公所協助認定,加速救助審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