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綜合新聞 Taichung
捍衛食安絕不妥協 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獲勝訴 

(2024-12-31)

捍衛食安絕不妥協 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獲勝訴 

市長堅持捍衛食安不妥協!

記者黃小琦/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捍衛食安,109年底率全國之先,訂定全國最嚴格午餐契約罰則,要求學校不得使用進口肉品,110年更修正「台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禁止萊豬進校園;雖然該項規定於111年6月9日遭行政院函告無效,但經市府提起行政救濟,30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台中市政府勝訴確定。市長盧秀燕31日主持市政會議表示,感謝最高行政法院伸張正義,我們捍衛食安絕不妥協,將持續加強稽查能量,捍衛校園食安,維護學童健康,讓大家吃得安全。

盧市長說明,為維護食安,市府訂定最嚴格的學校午餐相關規定,要求進口肉品禁入校園,但中央認為牴觸法令,要求撤銷規定,雖然行政救濟一審判決敗訴,但訴願逆轉勝,最高行政法院認為相關規定維護校園食安,昨日判決勝訴,感謝最高行政法院伸張正義。

法制局引據臺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學校提供午餐,不得使用肉品原料來源非國產之各式肉類加工品,雖經行政院函告部分無效,但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該函告無效的處分,確認了市府在學生午餐食材選擇方面具有地方自治權責,感謝法院的判決。

法制局表示,守護學童健康的健康一直是市府的施政目標,讓孩童吃到安心又健康的食物是唯一宗旨,市府將在收到判決後,進一步研擬及確認台中市學生午餐的政策規劃及法令制定。

法制局也說,此案對於未來禁絕萊豬進入學校具有指標性的意義;另外,對於賦與市府未來執行稽查措施的法令依據亦具有重要價值,市府會基於地方自治的職能,持續維護市民的食安權益。

對此,食安處也說,為維護市民權益及食品安全,市府持續查驗市售肉品,113年共查驗13,948件、動員8,002人次,其中31件牛肉檢出微量萊劑,符合中央規定。所有查驗結果皆公布在「臺中市重大食安議題專區/萊劑肉品專區」,民眾可隨時上網瞭解,市府亦將持續查驗為民眾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