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1)
臺北市三級防疫警戒期間之體育運動微解封原則
台北訊
因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自7月13日起鬆綁防疫三級警戒部分防疫措施,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從場館經營者、活動舉辦者及活動參與者等三個角度,研訂「運動場館營運」、「體育活動舉辦」及「身體活動參與」等3份指引,並自7月13日起開放部分自營及委外運動場館、河濱及公園運動場地之租借及使用。
臺北市三級防疫警戒期間之體育運動微解封原則如下:
1、開放棒壘球、板球、網球/羽球/桌球單打、壁球、槌球、木球、滾球、高爾夫、田徑、有氧、瑜珈、韻律、健身、太極拳、氣功、養身操、直排輪、自行車、射箭、射擊、攀岩、抱石、輕艇等項目場館。
2、活動空間每4平方公尺至多1人為原則,且室內單一空間不得多於20人及室外單一空間不得多於40人。
3、職業運動賽、績優選手訓練及本市代表隊選拔、運動課程或營隊,如有舉辦必要,須於活動7天前提送防疫計畫及檢核表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
4、各場館仍維持不開放附屬設施與非運動空間,如更衣室、淋浴間、棋藝閱覽區、兒童遊戲室、觀眾席、會議室、貴賓室、視聽教室等。
體育局提醒,請臺北市公民營運動場館業(健身房)、體育團體及運動愛好者遵守微解封運動指引,並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共同守護你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