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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 須遵守四大重要指引

(2021-07-17)

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 須遵守四大重要指引

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4大原則

新北訊

每年6、7月正值股東會旺季,今年恰逢疫情嚴峻,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6日,影響部分公司召開股東會期程。截至6月底,已有31家公司申請延後召開股東會。

新北市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針對「非公開發行公司」,若預計將股東會延至8月31日後舉行,須報請經發局核准延期;若想舉辦線上股東會,則須公司原章程已有明訂,否則不能以視訊模式召開。

經發局補充,新北市約有13萬家公司,其中非公開發行公司約有3萬家。為避免股東會群聚造成防疫破口,經發局針對「非公開發行公司」公布四大重要指引原則:首先,若股東會於8月31日前舉辦,不需提出申請,但若於8月31日後舉行,須事先報請經發局核准延期,最晚於110年12月31日前召開完成。其次,若欲舉辦線上股東會,須公司章程已明訂得用視訊方式召開股東會,否則不得以此方式召開。另外,若召開室內實體股東會,包含股東、主席、議事人員等,全體人數不得5人以上(最多4人)。最後,若想減少室內實體股東會人數,股東可以利用委託代理人出席等方式,出具委託書並載明其授權範圍。

日前金管會已於6月28日修正公佈「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經發局除呼籲業者全力配合外,更提醒業者做好防疫措施,參與室內實體股東會人員須配戴口罩、隨時監測體溫、酒精消毒、落實肥皂勤洗手等,以減少染疫風險。

相關股東會的規定,新北市經發局將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滾動式調整,相關資訊可於經濟部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網址:https://is.gd/1eNh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