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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體工廠私設焚燒窯燒廢棄物 環境重案組埋伏近月終逮現行犯

(2021-08-14)

車體工廠私設焚燒窯燒廢棄物 環境重案組埋伏近月終逮現行犯

位於林口之車體工廠私設焚化廢棄物專用設施且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逕行焚燒廢棄物致明顯環境污染

新北訊

新北市環保局於7月中旬接獲線報,於林口區粉寮路2段巷弄內,有業者私設焚燒廢棄物專用之磚窯,利用夜間焚燒該工廠產生之廢棄物,經多次探訪及埋伏,終於13日晚間會同警察局林口分局查獲正進行焚燒行為。經查該業者為知名車體製造及改裝工廠,其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逕行於廠區私設焚化廢棄物之設施,除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外,更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2、4款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併科1,500萬元罰金。全案將由林口分局函請新北地檢署偵辦,環保局同時命業者應將違規建造之焚燒廢棄物磚窯拆除。

環保局表示,於接獲線報後,便指派環境稽查重案組與林口分局林口派出所成立專案小組,不定時前往巡查埋伏,發現粉寮路2段巷弄內之車體工廠私設具有煙囪之磚窯,且探查其內部確有堆置大量廢棄物及存有焚燒後之殘跡,經訪視附近民眾及觀察其作業頻率後,推測該工廠疑利用周五晚間完成每周作業後,將產生之廢棄物趁夜深人靜進行焚燒,故於13日晚間派員前往埋伏,終破獲該車體工廠非法焚燒廢棄物之確切行為。

環保局說明,現場該工廠保全坦承不諱表示該廢棄物係由其點火焚燒,係經由公司日班同事指示於每周五晚間19時許焚燒廢棄物,該名保全僅到任約1個月,即已進行3次廢棄物焚燒,焚燒物品包含改裝後之廢棄車體、廢棧板、廢漆桶及工廠廢棄物等。保全遭查獲後相當懊悔,並希望自行以水管進行滅火,惟因火勢過大作罷,由現場稽查人員通報消防局滅火,避免持續造成空氣污染。後續環保局將命業者盡速拆除該違規建造之焚燒廢棄物磚窯,並委由合法廢棄物清除業者清理現場所殘留及焚燒後之廢棄物,如未按規定拆除,將報請市府公安小組強制拆除。

林口分局指出,保護新北市的環境是市府重要政策,故轄內環境安全維護亦是分局重點工作項目,絕不容許業者於轄內非法處理廢棄物、違法亂紀破壞環境。本次與環保局長期合作觀察埋伏,終破獲該不法業者非法焚燒廢棄物造成嚴重環安公安問題,絕對嚴辦到底,以儆效尤。

環保局提醒,事業及工廠廢棄物應委託合法廢棄物清除機構處理,萬不可逕行處理或任意委託不明業者,可於委託前至環保署「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http://wcds.epa.gov.tw/) 查詢合格清除業者,以免觸法。此外,時值市府上下正全力防疫之際,卻仍有違法之徒趁機破壞環境以謀取不當利益,嚴重耗費行政資源,故一經查獲違法情事,環保局定將從嚴從重裁罰,絕不寬貸。也同時呼籲市民倘發現任何污染情形,應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才能共同守護我們的環境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