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2)
議員對防疫捐款提出質疑。
瞰新聞生活中心/台中報導
針對台中市防疫捐款的使用,市議員林德宇、張玉嬿、王立任、謝志忠、黃守達、張耀中今(2)日在議會質詢中質疑。市長盧秀燕表示,各界的防疫捐款收支項目都須經過主計與審計審核,市府衛生局接受捐贈推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經費,已成立專戶,與衛福部的賑災專戶運作機制一樣,採取公開徵信,進款項目都有表列,支出與餘款都相當清楚。
林德宇說,過去遇到地震、風災、水災等緊急事件,只要是用在防災緊急應變的民間捐款,都是由社會局的救助金專戶處理,但這次用於防疫應變的捐款卻變成衛生局主政。社會救助金專戶設有管理委員會,17個委員中有6位府內委員、11位外聘委員,這樣的管理制度相對較為完善且令人放心,他質疑,為什麼這次的防疫捐款要刻意繞過這個既有機制,難道是為了規避監督嗎?
市長盧秀燕表示,防疫捐款都有在網站上公開,且政府任何公款支出都要經過主計及審計單位,歡迎議員查帳。她舉例,台中市民注射疫苗後死亡,不論後續判定結果為何,市府都會發放2萬元,這筆錢就會從防疫捐款支出。盧秀燕說,各局處在防疫工作上有需要支出的項目,只要寫個公文就可以申請捐款。
林德宇指出,目前網站上只有公布捐款收入,根本沒有公布支出。他表示,目前1億1267萬3700元的捐款中,有1495萬元指定做為購買行動快篩車、快篩試劑等相關用途,60萬5200元指定作為往生確診者喪葬相關費用,571萬元指定做為購買酒精、防護衣等相關物資,剩下的9140萬8500元則僅指定防疫用途,金額佔捐款總額的81%,但這些捐款市府究竟如何分配使用?
他要求市府把防疫捐款的用途說明清楚,善款的使用要有完善的內部稽核及外部監督機制,確保每一筆善款的使用都合乎合理性、必要性及公益性。
衛生局說明,為妥善運用社會資源,促進社會公益,保障捐款人權益,衛生局經管的捐款收支情形及監督稽查機制,均依據衛生福利部所函文的公益勸募條例相關規定辦理,並於今年5月24日起提供「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保管金專戶」接受捐款,依規定逐筆開立收據、定期辦理公開徵信,並公布於市府衛生局官網。
衛生局強調,各項捐款均依據政府規定辦理收支事宜,及受台中市政府及審計單位查核監督,專款專用在第一線防疫物資、防護裝備、防疫工作確診者慰助金等項目,一切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