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5)
地上工寮拆除後之廢棄物
瞰新聞生活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環保局於24日接獲林口警分局通報,塭仔圳重劃區內有業者掩埋拆除廠房後之廢棄物,立即聯手查獲郭姓地主及業者彭姓主嫌為節省每車約9,000元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指派其員工使用挖土機於現場就地掩埋廢棄物,現場查獲已掩埋約20立方公尺之廢棄物,相關犯嫌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規定,最高可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0萬元罰金。
新北市警察局林口警分局及環保局於24日11時許接獲民眾陳情,該民眾表示其恰巧行經本案場址,發現竟有不肖業者於現場後方之土地挖洞,將現場堆置的廢棄物逕行掩埋及回填之不法行為,並相當機警的使用手機將全程犯罪行為錄影蒐證,提供市府後續查辦。
警方接獲陳情後,立即由林口警分局明志派出所所長率隊至現場蒐證,並通報環境稽查重案組至現場會同稽查。經民眾提供之影片及現場跡證發現,現場犯嫌係使用挖土機於工區後方隱密處挖洞,並使用貨車載運現場之廢棄物清倒於該洞穴中,後續再進行覆土掩埋作業。彭姓主嫌原先狡辯非他指示,僅係於現場進行分類及往後撥作業,後見東窗事發罪證確鑿,始坦承其係受郭姓地主以8萬元委託,進行該地上工寮拆除及廢棄物回填作業,惟為節省成本,逕行將廢棄物進行回填作業。
郭姓地主亦稱,因彭姓主嫌聲稱現地之廢棄物回填作業沒有違法之虞,他才同意於其所有土地回填廢棄物,想不到竟然涉犯廢棄物清理法這麼嚴重,竟還要吃上官司。
環保局表示,塭仔圳重劃正如火如荼進行,業者拆除廠房後衍生之廢棄物務必循合法管道,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絕不可隨意聽信不法業者之謠傳,於現場回填廢棄物或委託不法業者清運,此案即為最好例證,地主聽信不法業者說詞,同意不法業者於其所有土地回填廢棄物,最終不但未省到廢棄物清除的費用,更吃上廢棄物清理法的官司,可謂得不償失。
林口分局表示,新北市的環境保護是市府重要政策,也是治安工作重要的一環,而塭仔圳重劃更是結合市府及市民共同轉變新北市門面的重要里程碑,亦是分局重點工作項目,本次接獲民眾陳情,隨即由派出所所長率隊趕往現場留置相關犯嫌,更通報市府環境稽查重案組會同稽查,立刻將不法份子帶回送辦,林口警分局絕不容許不法業者趁塭仔圳改頭換面期間破壞轄內環境。本次與環保局合作破案,絕對嚴辦到底,以示效尤。
環保局提醒,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皆應依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妥善處置,不應貪圖方便或暴利而隨意棄置或處理。而在目前疫情高度管制及塭仔圳搬遷期間,環保局仍將持續執行污染稽查工作,以阻止破壞環境之行為。環保局強調,時值市府上下正全力防疫之際,卻仍有違法之徒趁機破壞環境以謀取不當利益,嚴重耗費行政資源,倘經查獲違法情事,定將從嚴從重裁罰,絕不寬貸。也同時呼籲市民倘發現任何污染,請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才能共同守護我們的環境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