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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抽驗生鮮蔬果殘留農藥 6%不合格

(2021-09-28 15:04:16)

北市抽驗生鮮蔬果殘留農藥  6%不合格

110年8月共計抽驗5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3件不符合規定,其中一項為朝天椒。

瞰新聞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期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110年8月共計抽驗5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3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6%,詳如抽驗名冊。

此次抽驗3件不符規定產品,違規原因為「綠豆」、「朝天椒」、「青江菜」各1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台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均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及農政單位溯源處辦並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另已通知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台北市第一、二果菜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針對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廢止供應人資格,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惟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北市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並提醒民眾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以減少及降低農藥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