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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屯區楓樹段違章問題 都發局:依法辦理保障法律

(2021-11-30)

南屯區楓樹段違章問題  都發局:依法辦理保障法律

違建問題市長表示依法辦理。

瞰新聞生活中心/台中報導

南屯區楓樹段817號 (地號)  建築臨時許可與違章問題,因為與選情相涉,引發各界高度關注。台中市政府都發局指出,南屯區楓樹段817地號為民國66年1月18日發布都市計畫,劃設為兒童遊戲場用地,但數十年來未徵收開闢,目前屬公共設施保留地。另外,11月25日即勘查並函請區公所依規查報,將按照「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查處,再開立通知書,要求改善或依序排拆。

市長盧秀燕出席活動被詢及此事,她堅定表示,只要有違章建築經查報,當事人必須在一定時間內自行拆除或復原,不然台中市政府就會依法排拆。

都發局表示,公共設施用地的徵收開闢,會依照當地都市的發展及需求逐步辦理,公共設施用地在政府未徵收前,土地所有權人均得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及「臺中市公共設施用地臨時建築使用標準」申請建築許可申請臨時建築使用許可,自縣市合併迄今,已有54案依法申請臨時建築許可。

市府表示,本市有多處公共設施保留地長年未徵收,影響民眾財產權益,臺中市政府已辦理全市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目前在內政部審議中,期透過跨區重劃的方式,加速公共設施用地的取得及開發,並將部分土地還地於民,保障民眾的權益。

都發局強調,對於違建之處理一貫秉持依法行政立場,經民眾舉報該地點疑涉違建,都發局11月25日即派員現場勘查,該建物的圍牆及合法建物兩側已完成部分涉及違建,都發局也已於11月25日函請查報業務單位南屯區公所依規查報,等區公所函送違章建築查報單後,將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規定查處,開立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並要求違建所有人自行改善,逾期未改善將依違章建築排拆優先順序原則辦理。都發局呼籲市民應遵守建築法等相關規定,不要任意興建違章建築,經查報拆除而造成自身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