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1)
測量山玻玻度
瞰新聞生活中心/台南報導
臺南市土地有37.6%為山坡地,其中1,320筆土地屬尚未編定,若土地所有權人開發為農地,一旦遭遇天災損失,將無法申請救助。臺南市長黃偉哲為避免民眾蒙受損失求助無門,指示水利局辦理山坡地可利用限度查定作業,本市1,320筆土地已於110年11月中旬全數完成查定,有助日後山坡地土地開發利用與水土保持、土地永續經營及落實國土保育。
水利局表示,臺南市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8年公告之山坡地範圍涵蓋白河、東山、柳營、官田、六甲、大內、山上、楠西、玉井、南化、左鎮、新化、關廟及龍崎等14個區,面積超過8.2萬公頃,佔全市面積約37.6%,且經地政局清查尚有1,320筆山坡地土地屬尚未編定,依法僅能按造林規定管理,不得作農業利用,若遇颱風、乾旱等天然災害遭受農作損失,將面臨無法申請救助之困境,對於山坡地土地所有權人開發利用及權益影響甚鉅。
水利局說明,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16條規定,辦理本市山坡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參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規定並依循「山坡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分類標準」將未編定之山坡地土地依照坡度、土壤有效深度、土壤沖蝕程度(輕微、中等、嚴重及極嚴重)與岩質性質(軟、硬)等,查定分類為宜農牧地、宜林地或土地形狀過於狹長、坡度變化不利開發利用之加強保育地。
水利局最後說明,以往山坡地未編定土地,民眾僅得依相關程序申辦,本次為主動辦理清查,清查之山坡地分布於本市玉井區、白河區、官田區、東山區、南化區、柳營區、新化區、楠西區、龍崎區、關廟區等10區,國有林事業區、試驗用林地、保安林、河川流域範圍及土地面積2/3以上非供農業使用者等計有295筆、宜農牧地土地計883筆、宜林地135筆及加強保育地7筆,如民眾對土地查定結果有疑慮,可提出異議複查或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