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6)
街頭林立的酒吧水煙館有淪三不管的危機。
瞰新聞生活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10年前發生阿拉夜店大火,造成9死12傷,議會因此通過「休閒娛樂服務業」自治條例,將無人陪侍的「飲酒店業」納入八大行業的規範。但近期許多民眾反映,住宅區內出現「水煙館」「髮廊酒吧」等店家,經查詢發現多是以「餐酒館」的名義,以「餐飲業」進行商業登記。市議員陳文政表示,娛樂業經營方式日新月異,市府應檢討管理辦法,維護住宅區、學校周邊安寧,同時兼顧業者生存與發展。
今日台中市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陳文政對「餐酒館」各種亂象提出質詢。陳文政表示,台中市在阿拉大火後,飲酒店業納入八大行業規範,導致飲酒店業牌照難以申請,店家多以「餐酒館」為名登記為餐飲業,進而發生藏身於住宅區、甚至學校周邊的情形;甚至有水煙館,也以有供餐為由,以餐飲業的名義進行營業。
陳文政說,根據「台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自治條例」規範,八大行業營業場所,應距離住宅區五十公尺以上,且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二百公尺以上。但這些新興型態的娛樂服務業,都以餐飲業進行申請,導致學校旁邊不能開夾娃娃機店,水煙館、髮廊酒吧等店家卻能營業的詭異狀況。他呼籲市府應該檢視相關商業登記辦法,落實聯合稽查。
陳文政也強調「不是要消滅這些業者」,有人的地方就有娛樂需求,他以美國禁酒令為例,過度的禁止反而造成私酒亂象、無法管理;台灣的調酒技術也是國際競賽的常勝軍,政府也應該正視這些業者的生計與發展的舞台。他表示,市政府曾推動中區的繼光街,擬打造成如香港「蘭桂坊」的pub一條街,讓業者安心營業。陳文政希望市府能繼續推動,讓業者在特定區域好好做生意,同時以觀光特色的名義為該區域宣傳,幫助業者們發展。
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民間商業行為不斷創新,目前各行業仍需依循台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都市計畫法、建築法、消防法、噪音管制法等相關法規,由市府各局處加以管理;至於相關檢舉案件,市府會將其列入稽查,若經查獲未經許可實際經營休閒娛樂服務業,將移請相關機關依規裁處,市府鼓勵商業創新,不過提醒業者仍須以保障公共安全、不干擾民眾安寧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