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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噪音車開罰2萬8千餘件 全國最多

(2022-03-22)

新北噪音車開罰2萬8千餘件  全國最多

新北環保局與警察局聯手,於管制時段進行夜間攔查。

瞰新聞生活中心/新北報導

噪音車擾寧為全民公敵,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110年起與地方縣市聯手,以科技執法方式加強取締,並於今(22)日下午公布各縣市噪音車取締成效,新北市截至今(111)年2月止,總計開罰2萬8,000餘件,為全國之冠,110年之噪音車陳情案件亦較109年減少3成。新北市環保局今年將再精進取締噪音車作為,除維持以科技執法設備針對噪音超標之車輛通知到檢外,今年再將該設備與「AI辨識」系統整合取締一再改裝排氣管之噪音車,並同樣維持「夜間攔查」勤務及「聲音照相」取締,多管齊下遏阻噪音車炸街歪風,還民眾安寧。

環保局表示,目前已針對噪音車陳情熱區廣設113處科技執法設備,另為遏止許多噪音車輛不斷任意變更排氣管的行為,今年更將100處導入「AI辨識」系統,辨識出曾經取締開罰再改裝排氣管之車輛,直接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裁處新臺幣3,000至30,000元罰鍰,截至今年2月止,已裁處492件,而目前AI辨識系統辨識度已達75%,未來將持續精進系統辨識度,目標提升至90%。

此外,環保局自110年起依環保署公告聲音照相指引執行噪音車取締工作,經環保署驗證可直接進行測噪開罰之設備共有19處,執法過程依規定進行背景音量校正,亦須符合氣候條件(無雨、風速小於每秒5公尺),不分車種,只要行駛中之汽機車噪音超標(道路速限小於50公里之聲音管制標準為86分貝;道路速限50至70公里之聲音管制標準為90分貝)即開單告發,並保留違規車輛前後3秒之影像紀錄,避免發生爭議。而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與超速照相取締雷同,判定違規後將直接告發處分,經統計截至今(111)年2月止已裁處407件,開罰件數佔全國開罰總數30%,其聲音照相設備設置數量及裁罰件數皆為全國之冠。

環保局亦全國首創,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禁制行為,針對晚上10點至翌日上午6點市民亟需安寧之時段,採取行為管制,禁止該時段行駛之車輛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審驗或檢驗合格之排氣管,並與警察局聯手,於管制時段進行夜間攔查,截至今(111)年2月止,共辦理121場次攔查,告發2萬7,000餘件,每件裁罰3,000元,其中二次累罰共2,017件,每件裁罰6,000元,三次累罰共120件,每件裁罰9,000元,四次累罰共7件,每件裁罰1萬2,000元,總計開罰8,193萬3,000元。

環保局指出,約有48%的噪音車輛使用者年齡分布於18至24歲,因此環保局率全國之先進入校園進行環境教育,除以公文宣導學生車輛應使用合格排氣管外,更辦理校園宣導說明會。首場宣導會於3月17日在東南科技大學及真理大學辦理,宣導相關法令並讓大學生瞭解使用非合格排氣管產生之噪音問題及罰則。東南科技大學表示,此宣導有助於學生瞭解相關交通及噪音法令,期望下學期安排更多時間供環保局辦理宣導。此外,宣導列車將再於台北大學、醒吾科技大學及聖約翰科技大學等校園內辦理,歡迎本市各大專院校如有意願,亦可向環保局提出申請。

環保局說明,目前民眾檢舉案件數量,已從改裝排氣管噪音轉為重型機車及跑車之噪音為主,然而現行環保法規對於此類車輛之噪音管制標準值較為寬鬆,往往檢測後之數值雖符合標準,卻仍影響民眾生活安寧,且靠末端稽查取締也無法解決此問題,宜從源頭進行管制。因此,環保局已向環保署提出建議,希望能檢討噪音管制標準值,有效解決重機及跑車噪音問題。

環保局呼籲,車主若想改裝排氣管,請使用經主管機關審驗或檢驗合格之排氣管,始能享受「改好不改吵」的改裝樂趣,以維護生活安寧及空氣品質。另民眾倘發現噪音車輛污染情事,可依「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第2條規定,提供完整檢舉要項及違規證據等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噪音車檢舉網站」(網址:http://noisecar.epa.gov.tw/)檢舉,環保局將通知車主限期檢測,如檢測結果不合格則將依法告發並限期改善。